传奇IP双授权的核心原因及正规授权方说明《传奇》系列IP(尤其是核心的《热血传奇》,即《Legend of Mir 2》)的双授权机制,源于其特殊的著作权共有人历史背景,是长期版权纠纷与司法裁决共同作用的结果。而正规授权方的界定,需回归IP诞生之初的权利归属与最终司法确权结论,以下将详细拆解核心逻辑与关键主体。 一、传奇需要双授权的核心原因传奇IP的双授权并非人为设计的商业模式,而是源于著作权的“共有属性”及长期的版权争议解决结果,核心原因可归结为三点: 1. 著作权先天共有:双授权的权利基础《传奇》IP的著作权归属自诞生起就存在“共同所有”的属性。1998年韩国亚拓士公司(Actoz Soft Co., Ltd.)推出《传奇1》(Legend of Mir)后,2000年开发《传奇2》时出现关键转折——《传奇2》研发组组长朴瓘镐带领团队出走创办娱美德公司(Wemade Co., Ltd.),双方达成核心约定:亚拓士将《传奇2》开发权移交娱美德,换取娱美德40%股权及《传奇2》的共有著作权。这一初始约定奠定了“亚拓士+娱美德”共同享有传奇核心IP著作权的法律基础,也为后续双授权埋下伏笔。 2. 长期版权纠纷:司法确权强化双授权必要性2001年盛趣游戏(原盛大游戏)引入《传奇2》中国代理权后,IP商业价值爆发,亚拓士与娱美德围绕利益分配、授权权限的争议持续升级,引发长达二十年的跨国版权诉讼。期间双方曾签订委托授权协议(如2002年娱美德委托亚拓士行使中国地区共有著作权),但协议到期后争议再起。直至2026年韩国大法院终审裁决,明确确认双方均为《热血传奇》《传奇3》的合法著作权共有人,且娱美德通过子公司株式会社传奇IP承继著作权的程序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际版权规则,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如传奇IP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有人需协商行使权利,无法协商一致且无正当理由时,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授权等权利(需合理分配收益)。这一司法结论从法律层面强化了“双授权”的合理性——双方均有权在合规框架下对外授权,形成了事实上的双授权体系。 3. 市场规范需求:双授权厘清权利边界以遏制侵权传奇IP在中国市场的巨大成功,曾催生大量私服、盗版授权乱象。长期以来,由于版权归属不明确,各类未经授权的传奇类游戏充斥市场,既损害了著作权人利益,也侵害了玩家权益。双授权体系的最终确立,本质上是通过司法确权厘清了两大著作权人的权利边界,让市场合作方能够通过明确的授权渠道获得合法权限,同时借助两大主体的维权行动净化市场环境,推动传奇IP商业化在合规框架下开展。 二、传奇IP的正规授权方:两大核心著作权主体根据韩国最高司法机关终审裁决及中国市场授权实践,传奇核心IP(《热血传奇》《传奇3》)的正规授权方为韩国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Actoz Soft Co., Ltd.)与韩国娱美德有限公司(Wemade Co., Ltd.),两者为法定的共同著作权人,具体说明如下: 1. 亚拓士(Actoz):IP初始持有方与核心授权主体亚拓士是传奇IP的初始孕育者,1998年推出《传奇1》并奠定系列基础,后续通过股权交换获得《传奇2》共有著作权。在中国市场,亚拓士早年曾独家委托盛趣游戏运营《热血传奇》,并长期主导部分授权业务。2023年8月,亚拓士与娱美德签署整体性独家授权协议,进一步厘清了中国市场的权利归属与合作机制,目前仍是全球范围内传奇IP的合法授权主体之一,享有20%的全球授权收益分配权(针对娱美德海外新合作)。 2. 娱美德(Wemade):IP研发主导方与授权体系核心主体娱美德由《传奇2》核心研发团队创立,承接《传奇2》开发权后成为共有著作权人,且在2026年韩国大法院终审中获得更明确的权利背书——其设立的子公司株式会社传奇IP承继传奇IP著作权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时享有80%的全球授权收益分配权(针对海外新合作)。在中国市场,娱美德通过直接授权或合作授权的方式开展业务,2023年后与亚拓士的授权合作已正常推进,相关授权行为受司法保护。 补充说明:中国市场的授权代理与协作主体需要注意的是,亚拓士与娱美德在中国大陆市场的授权业务,常通过合作代理主体推进:例如盛趣游戏曾长期作为亚拓士的代理运营方,目前仍在传奇IP生态中占据重要地位;天穹互动则通过与盛趣游戏、亚拓士合作,获得了传奇IP在中国大陆地区衍生游戏、维权、影视产品等领域的独占性授权(不涉及PC端游戏权利)。但这些主体均属于“授权代理方”,核心的正规授权源头仍为亚拓士与娱美德两大著作权人。 三、总结传奇IP的双授权源于“亚拓士+娱美德”的共有著作权属性,是长期版权纠纷后司法确权的必然结果,其核心价值在于厘清权利边界、规范市场秩序;而正规授权方的核心是两大韩国公司——亚拓士与娱美德,中国市场的各类授权代理主体均需基于这两大主体的授权开展业务。任何合法的传奇类游戏或衍生产品,均需获得至少一方(或双方共同)的正式授权,否则将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