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世界》版权之争全复盘:二十年博弈终定权属在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史中,《传奇世界》的版权之争堪称跨度最长、涉及主体最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之一。这场围绕IP归属的博弈始于21世纪初,牵动中韩两国游戏企业,历经多次调解、诉讼与股权变动,最终在2023年以终审判决尘埃落定。其过程不仅折射出早期游戏行业授权模式的漏洞,更见证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的完善历程。 一、纷争起源:IP溯源与自主研发的冲突要厘清《传奇世界》的版权争议,需先回溯"传奇"IP的复杂谱系。1996年,韩国亚拓士公司成立并开发《传奇1》;1998年,亚拓士核心成员朴瓘镐出走创立娱美德,开发出《传奇2》(即后来风靡中国的《热血传奇》),双方约定共享《传奇2》著作权。2001年,亚拓士作为代理方与当时的盛大游戏签订《软件许可协议》,授权盛大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运营《热血传奇》,这成为后续纷争的起点。 2002年,《热血传奇》欧服代码泄露引发大规模私服泛滥,盛大与亚拓士的合作矛盾激化。为摆脱对单一IP的依赖,盛大启动自研项目,于同年推出《传奇世界》端游。这款游戏在世界观、核心玩法上与《热血传奇》存在关联,且盛大曾将《热血传奇》玩家数据导入新服,这一行为直接引发版权争议——娱美德主张《传奇世界》是未经授权的改编作品,侵犯《热血传奇》改编权,而盛大则坚称其为独立研发,仅因文化共性存在相似性。 二、博弈升级:调解协议与股权变动的暗流2003年,娱美德联合亚拓士将盛大诉至法院,这场诉讼催生了日后关键的"第11013号调解书"。在调解过程中,盛大于2004年完成对亚拓士的收购,使亚拓士从原告转变为盛大子公司,娱美德陷入孤立。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娱美德与亚拓士共同承认盛大对《传奇世界》享有完整、独立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以相同案由起诉盛大及其关联公司。 看似平息的纠纷实则埋下隐患。娱美德始终主张,该调解书的效力仅限于《传奇世界》端游及盛大本身,不涵盖手游、页游等衍生形态,也不限制其向盛大授权的第三方主张权利。而盛大则认为调解书已赋予其完整IP权利。2005年至2008年,双方三次续约《软件许可协议》至2017年,但围绕授权范围的分歧从未消解,期间中韩两国法院多次审理双方互诉的侵权案件。 2017年成为矛盾总爆发的节点。当年6月,亚拓士(已属盛大体系)与蓝沙信息(盛大关联公司)签订《续展协议》,延长《热血传奇》授权期限。娱美德以未事先协商为由,将二者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主张该续展侵犯共有著作权。2019年一审判决认定亚拓士与蓝沙构成侵权,盛大方上诉,案件与《传奇世界》衍生权利争议形成关联诉讼。 三、终局判决:盛趣游戏获完整著作权2023年6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两起核心案件((2020)沪73民终505号、567号)作出终审判决,标志着这场二十年纷争的终结。判决明确两大核心结论:其一,"第11013号调解书"中"实质上相同的事实及/或理由"的约定,涵盖《传奇世界》的改编权,无论改编形态(端游、手游、页游等)或呈现终端,均属于娱美德放弃诉权的范围;其二,盛趣游戏(原盛大游戏,已并入世纪华通)对《传奇世界》享有完整著作权,可自行或授权他人改编,不受韩方等第三方限制。 这一判决并非孤立结果,而是系列司法确权的延续。202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已驳回娱美德对《传奇》IP基础授权的诉讼,确认盛大体系内的续约协议合法有效。2019年,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亦驳回娱美德关于《续展协议》无效的诉求,认定亚拓士拥有续约主导权。中外法院的一致性判决,彻底厘清了《传奇世界》的版权归属。 四、胜败定论与行业启示从最终结果看,盛趣游戏(世纪华通)成为这场版权之争的绝对胜诉方:不仅获得《传奇世界》的完整著作权及改编权,消除了IP运营的法律风险,更凭借确权判决巩固了其在"传奇系"IP生态中的核心地位。而娱美德的核心诉求——限制衍生授权、主张共有权——被中韩法院均驳回,其长期以来的维权行动未能改变《传奇世界》的权属格局。 这场纷争给游戏行业带来多重启示:其一,早期IP授权需明确权利边界,尤其要预判衍生形态的授权范围,避免"模糊条款"引发长期纠纷;其二,共有著作权人行使权利需遵循协商原则,单方处置行为难以获得司法支持;其三,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性提升,为涉外IP纠纷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标准,如本案中对"改编权范围"和"调解协议效力"的精准界定,成为行业典型判例。 如今,《传奇世界》已基于确权结果开展多元化运营,而这场跨越二十年的版权博弈,也成为中国游戏产业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重要注脚。 |